12月11日,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发布金银监罚决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恒丰银行义乌支行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恒丰银行义乌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是王亚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被金华银监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
12月11日,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发布金银监罚决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恒丰银行义乌支行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恒丰银行义乌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是王亚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被金华银监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