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7年11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圣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佳乐佳诊所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圣光医院佳乐佳诊所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12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7年11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圣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佳乐佳诊所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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