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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涉多项违规遭罚56万并停止宁波新业务1年

发布时间:2017-12-07 13:12:55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多项违规行为,被累计罚款56万元并停止接受宁波地区新业务12个月

  近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多项违规行为,被累计罚款56万元并停止接受宁波地区新业务12个月。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学耕也被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2016年1月至12月,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列支劳务费、服务费和虚构劳务派遣关系支付工资等方式,套取资金6050.54万元,用于业务支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学耕为对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变更未按规定报告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辖深圳分公司、杭州转塘营业部、河南分公司、余姚分公司、北仑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6 家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变更后,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学耕为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三、临时负责人实际任职超过规定期限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辖余姚分公司、北仑分公司、浙江金华分公司等3家分支机构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学耕为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委托未持有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

  2016年,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下辖山东分公司委托未持有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累计发放业务费用1011.48万元。

  五、变更主要股东未按规定报告

  2016年11月,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东赵某将持有的5%公司股权转让给程某;2017年1月,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石某将所持有的公司7%股权转让给干某。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向宁波保监局报告。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学耕为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宁波保监局认为,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正)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5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宁波地区新业务12个月。

  该公司其他行为也违反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宁波保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累计罚款6万元。

  此外,赵学耕也被警告并处累计罚款13万元。

  该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8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总部设在浙江省宁波市,下辖63家分支机构,是多个国家部委办、地方及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的保险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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