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7年11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易城阳光健身有限公司因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罚款5000元。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北京易城阳光健身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12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7年11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易城阳光健身有限公司因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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