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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未申请检定 北京市同日升粮油贸易公司北新桥粮行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7-12-06 17:40:19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东)质监罚字〔2017〕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同日升粮油贸易公司北新桥粮行因违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东)质监罚字〔2017〕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同日升粮油贸易公司北新桥粮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被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1月10日,接北京市 12365 呼叫中心举报单(编号:17-ZA3663),记录 12345 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转来的群众举报(工单编号:电【2017】A-39102022),反映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6号门前,奥士凯同日升粮店正在此处卖白菜,自己买了一捆白菜,第一次称完是42斤,跟自己要21元钱,给自己称完后商家认为自己的称不准,在称没有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又给自己称了第二次,第二次称是54斤,相差12斤,让自己再付6元钱,自己认为此商户称不准就把白菜给退了。来电反映该单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2017年11月14日,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白菜使用的骏马牌 TGT-500 型计量器具,属于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该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

  北京市同日升粮油贸易公司北新桥粮行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其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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