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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淄博中支承诺给予合同以外利益遭山东保监局罚款12万元

发布时间:2017-12-06 13:21:2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12月6日,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淄博中支)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12月6日,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淄博中支)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山东保监局罚款12万元。

  处罚书显示,民生人寿淄博中支在2016年10月、11月举办的产说会上向客户宣传“星级会员专属奖励”、“投保鑫圣万能附加账户的客户,可以按照保费金额获得相应礼品”。

  民生人寿淄博中支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山东保监局决定对民生人寿淄博中支罚款12万元。

  时任民生人寿淄博中支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李春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山东保监局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李春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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