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宏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违规聘用业务员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文件显示,该公司未与业务员张**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协议或其他用工协议,也没有为其办理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业务。
江苏保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七十三条,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江苏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宏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违规聘用业务员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文件显示,该公司未与业务员张**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协议或其他用工协议,也没有为其办理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业务。
江苏保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七十三条,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