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589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威秀居小吃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5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对北京威秀居小吃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建宿舍甲1号(平房)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检查时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致使油烟无组织排放,属于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威秀居小吃店改正,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