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7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金阳新建材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被处以1万元罚款。
朝环保罚字〔2017〕7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7 年 8 月 9 日,北京金阳新建材有限公司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该单位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