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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涉三项违规被保监局罚5万元

发布时间:2017-11-20 16:37:01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网站今日发布的冀保监罚〔2017〕10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监管规定进行报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等多项违规行为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网站今日发布的冀保监罚〔2017〕10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监管规定进行报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等多项违规行为,被河北监管局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监管规定进行报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未按规定保管保险业务档案等三项违规行为。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张志行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监管规定进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四项、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七十条,河北监管局决定对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予以罚款1万元,对张志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七十一条,河北监管局决定对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予以罚款3万元,对张志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保险业务档案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河北监管局决定对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予以罚款1万元,对张志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综上, 河北监管局决定对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对张志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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