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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松原分行因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失察被罚20万

发布时间:2017-11-20 13:25:20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中国银监会松原银监分局公布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松银监罚决字〔2017〕33号)。决定书显示,中行松原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高波

  近日,中国银监会松原银监分局公布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松银监罚决字〔2017〕33号)。

  决定书显示,中行松原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高波,该行存在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

  松原银监分局依据《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该行作出罚款2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附: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行松原分行因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失察被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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