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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财务造假领证监会罚单 实控人周旭辉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发布时间:2017-11-14 13:09:33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接受立案调查逾两年的金亚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终于尘埃落定。11月14日,金亚科技披露,11月1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接受立案调查逾两年的金亚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终于尘埃落定。11月14日,金亚科技披露,11月1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及17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其中实控人周旭辉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金亚科技公司存在2014年伪造财务数据、2014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约8049.55万元、2014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约2.18亿元、2014年年报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1亿元工程款等违法情况。

  金亚科技 2013 年大幅亏损,为了避免再度亏损,该公司在2014年年度财报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利润,使报表实现扭亏为盈。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时任董事长周旭辉在 2014 年年初定下了公司当年的利润目标为 3000 万元左右。每个季末,金亚科技时任财务负责人(2014 年 6 月 20 日之前是张法德,之后是丁勇和)会将真实利润数据和按照年初确定的年度利润目标分解的季度利润数据报告给周旭辉,最后由周旭辉来确定当季度对外披露的利润数据。

  在周旭辉确认季度利润数据以后,张法德、丁勇和于每个季度末将季度利润 数据告诉金亚科技财务部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按照这个数据来作帐,虚增收入、成本,配套地虚增存货、往来款和银行存款,并将这些数据分解到月,相应地记 入每个月的账中。参与伪造财务数据的人员包括周旭辉、张法德、丁勇和、李国 路、刘红、张晓庆、舒稚寒、曾兵。

  金亚科技的会计核算设置了 006 和 003 两个账套。003 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内部管理,以真实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进行记账。006 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对外披露,伪造的财务数据都记录于 006 账套。

  2015 年 4 月 1 日,金亚科技依据 006 账套核算的数据对外披露了《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 2014 年年报)。经查,金亚科技 2014 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共计虚增营业收入 73,635,141.10 元,虚增营业成本 19,253,313.84 元,少计销售费 用 3,685,014 元,少计管理费用 1,320,835.10 元,少计财务费用 7,952,968.46 元,少计营业外收支 13,154,887.58 元,虚增利润总额80,495,532.40 元,占当期披露 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35.14%,并使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

  同时,金亚科技还在2014年报中虚增银行存款2.18亿元,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1亿元工程款等违规行为。

  证监会认为,金亚科技披露的 2014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对金亚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周旭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法德、丁勇和、罗进、 何苗、周良超、李国路、刘红、曾兵、王海龙、陈维亮、陈宏、张晓庆、曾兴勇、 张世杰、刘志宏、舒稚寒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同时周旭辉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他人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证监会依法拟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周旭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对张法德、丁勇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对罗进、何苗、周良超、李国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 万元罚款;对刘红、曾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王海龙、陈维亮、陈宏、张晓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罚款;对曾兴勇、张世杰、刘志宏、舒稚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拟对周旭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拟对张法德、丁勇和分别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拟对罗进、何苗分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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