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财经 > 财经新闻 > 正文

人之初因资金占用等事项被股转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2017-10-13 13:41:33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10月11日,江西人之初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之初 )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资金占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及信批义务,遭股转公司自律监管。

  10月11日,江西人之初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之初 )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资金占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及信批义务,遭股转公司自律监管。

  公告显示,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人之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之初集团”)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从公司拆出资金 600 万元,于2016年 9 月 30 日从公司拆出资金 350 万元,累计发生金额 950 万元。

  2016年10月8 日,人之初集团已归还上述占款。该资金占用事项发生时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人之初集团占用公司资金,实际控制人李国勇、付桑英夫妇对公司和人之初集团构成控制违反相关规定。

  对此,江西人之初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人之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李国勇、付桑英被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人之初于2015年10月29日挂牌新三板,主营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