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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鼓励企业上市 打造资本市场海门板块

发布时间:2017-10-12 15:42:1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陈银荻  |   责任编辑:DH032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大力鼓励和引导企业走上市挂牌、资本经营发展道路,助推经济转型提升。

南通海门鼓励企业上市 打造资本市场海门板块

  据市金融办统计,目前,我市有IPO首发上市企业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2家,区域性股交中心挂牌企业3家。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大力鼓励和引导企业走上市挂牌、资本经营发展道路,助推经济转型提升。《意见》对上市挂牌企业有哪些利好?具体做法如何?昨日,记者进行了专题采访。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上市入轨企业政策扶持,具体包括许可手续补办、规范成本补助、经营发展支持和证明材料出具。其中经营发展支持中,规定上市入轨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先核准或备案,所需建设用地、环境容量、能源供应等要素优先解决;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项目或技术改造扶持项目、驰名(著名)商标、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优先支持推荐上报;重点后备企业引进的董、监、高等专门人才可参照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享受有关特定待遇。

  在关于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内容中,《意见》提出三项奖励政策:工作经费奖补、技改项目奖补、募资投向奖补。工作经费奖补中规定,上市入轨企业申报IPO的,分阶段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本市内资控股企业实施境外上市的,分阶段最高给予150万元奖补。

  技改项目补贴指上市入轨企业在计算上市申报业绩的三年(创业板两年)经营期内,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其当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限给予相应奖励,用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募资投向奖励是指企业首次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0%以上用于本市投资发展的,市财政按其在海门实际投资份额分段予以最高200万元奖励。

  为了鼓励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意见》明确规定了挂牌成本奖补和扩容转板补助的利好政策。企业正式挂牌新三板后,给予130万元补助;企业在挂牌新三板的同时或在挂牌后进入创新层的,另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经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托管挂牌交易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补助。

  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以配股或增发方式实现再融资,若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本市的,按其实际投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上市挂牌企业实施再融资,兼并重组本市企业的,与兼并重组前相比,按比上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增长额,相应给予三年总额最高1000万元奖励。

  《意见》还在加快发展股权投融资产业内容中提出奖励政策,在本市新设立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达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2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当年实际募集社会资金的规模,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最高奖励50万元。在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之日起前五年,按其产生的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80%给予奖励;后五年按50%给予奖励。

  在本市投资2个以上项目,且当年对本市企业累计增加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市企业新增投资额的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合作的本市企业,按其获得投资额的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以过会时间为准,新三板企业以挂牌时间为准,过会、挂牌时间在政策发布日之前的,仍按原2012年颁发的《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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