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监管函称,2017年2季度,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保监会责令浙商财险增资 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
保监会发布监管函称,2017年2季度,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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