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显示,因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计量违反偿二代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弘康人寿收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弘康人寿报送的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弘康人寿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由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经审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增值依据不足。
依照《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九条,保监会对弘康人寿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责令弘康人寿对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采用成本法计量,弘康人寿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二、责令弘康人寿重新编报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于9月20日前通过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保监会。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于2009年11月23日,于2017年2月21日成为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16000万元。主要经营软件开发,医疗设备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维护和系统集成服务,医疗咨询(不得诊断),机电设备设计与安装,机电工程施工,环境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