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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放射性安全防护条例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被罚1万元

发布时间:2017-09-20 13:39:3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因违反放射性安全防护条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日前被北京市环保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违反放射性安全防护条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日前被北京市环保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15日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4台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京环辐证[B0021],有效期至2017年5月27日,但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北京市环保局认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三十日内改正,处一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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