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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直接向大气排放 北京联昊益达防火设备有限公司被罚3.5万元

发布时间:2017-08-21 08:28:52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通环监立字[2017]第4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4月17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联昊益达防火设备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喷漆车间未按照规定安装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联昊益达防火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3.5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4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4月17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联昊益达防火设备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喷漆车间未按照规定安装废气净化设施,致使产生的废气直接向大气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北京联昊益达防火设备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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