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发布“陕证监措施字[2017]8号”监管措施决定显示,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简称“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因违规被罚。
信息显示,陕西监管局于2017年4月,对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营销业务推广、产品服务等环节留痕不全,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同时发现,该公司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顾服务,违反了《暂行规定》第七条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现要求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予以改正。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到合规经营。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