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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集团数据两大悬疑 三年内分红7亿上市募5亿补血

发布时间:2017-06-22 18:03:17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2017年6月15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吉华集团”,股票代码603980)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吉华集团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吉华集团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

  2017年6月15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吉华集团”,股票代码603980)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吉华集团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吉华集团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48.24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2017年5月9日,吉华集团首发申请获通过。2017年6月5日,启动申购,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872948%,182,263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吉华集团6月15日上市后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截至6月20日收盘,吉华集团报32.98元/股。

  2012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3,436.02万元、191,288.99万元、294,937.62万元、291,649.47万元、216,032.72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84.30万元、22,592.84万元、83,897.53万元、66,836.58万元、38,227.04万元。

  2017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16.87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9.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3.92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09.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3.26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98.83%。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应收账款余额33,145.76万元、26,972.12万元、33,410.28万元、32,801.74万元,应收票据32,826.05万元、38,557.19万元、44,745.68万元、35,978.76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及应收票据合计65,971.81万元、65,529.31万元、78,155.96万元、68,780.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49%、22.22%、26.80%、31.84%。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4,959.31万元、74,203.09万元、55,294.43万元和58,889.9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3.18%、48.32%、35.83%和34.20%,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7%、48.65%、41.46%和34.45%,呈现逐年下滑态势。毛利率下降受整体宏观经济、产品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受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公司净利率亦呈现逐年下滑态势,2014年至2016年,公司净利率分别为31.53%、25.25%和19.88%。

  2014年至2016年,分散染料商品单位售价从32,608.72元/吨降低至25,783.07元/吨;分散染料滤饼单位售价从74,704.23元/吨升高至82,317.74元/吨;活性染料商品单位售价从29,218.76元/吨降低至20,611.17元/吨;H酸的单位售价从48,500.92元/吨降低至25,993.36元/吨。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负债合计159,121.32万元、107,313.26万元、54,021.11万元、71,564.91万元。其中,应付账款分别为17,836.24万元、30,087.14万元、34,352.47万元、38,401.3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21%、28.04%和63.59%和53.66%。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105.05万元、78,751.89万元、65,789.09万元、53,286.6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14.24万元、-2,810.75万元、-2,167.87万元、-13,700.9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10.32万元、-86,121.80万元、-56,869.90万元、-22,156.00万元。

  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65.21万元,同比下降-62.41%。

  此外,报告期内,吉华集团实行了6次股利分配,仅2014年6月7日至2017年三年间的四次现金分红的金额就接近7亿元。

  本次吉华集团上市募投项目中“补充营运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是本次募投项目中使用募集资金最多的项目,占全部募集资金的近三分之一。

  2014年至2016年,分散染料商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0.59%、76.99%、75.02%;活性染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8.91%、102.45%、95.89%;H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1.31%、86.65%、52.93%;硫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07%、78.95%、79.41%;高分子涂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82%、78.18%、78.77%;聚氨酯海绵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88%、71.78%、76.26%。

  吉华集团的财务数据还存在两大悬疑: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吉华集团的多个客户2014年度销售收入金额披露的结果不一致,且金额相差达数百万乃至数千万元。在部分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披露相差巨大的情况下,最终在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销售总收入披露金额却完全一致。

  据华夏时报报道,主营业务相近、同在印染行业分居第一和第二把交椅、且同为上市公司的浙江龙盛和闰土股份,2014年-2016年这3年的净利率,竟然远不及吉华集团所披露的净利率。对此,业内人士连呼“难以置信”。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染料制造企业上交所上市

  吉华集团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染料主要包括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等产品,主要用于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染料中间体主要包括H酸等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染料。

  2012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3,436.02万元、191,288.99万元、294,937.62万元、291,649.47万元、216,032.72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84.30万元、22,592.84万元、83,897.53万元、66,836.58万元、38,227.04万元。

  2017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16.87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9.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3.92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09.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3.26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98.83%。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营业收入为115,000万元至135,000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95%至19.68%;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08.08万元至23,223.49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5.37%至28.07%;预计2017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35.81万元至22,651.22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4.67%至27.91%。

  公司控股股东为锦辉机电、萧工集团。锦辉机电直接持有吉华集团35.0000%的股权、萧工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20.3680%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5.3680%的股权。

  自公司成立以来,锦辉机电、萧工集团一直持有公司多数股权,锦辉机电为邵伯金实际控制的公司,萧工集团为徐建初实际控制的公司。自公司成立至今,邵伯金和徐建初通过锦辉机电和萧工集团控制吉华集团股权的比例一直位居前两位,且合计持股比例一直占大多数;且邵伯金和徐建初两人一直在公司担任董事等重要职务,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同时,两人在吉华集团设立历来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均保持一致。为保证对吉华集团控制权的持续稳定、有效存在,邵伯金、徐建初已签署关于一致行动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邵伯金和徐建初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邵伯金,195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经济师。1991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厂长。1998年1月至2004年7月,任杭州吉华董事长、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2004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吉华有限总经理。2003年8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董事长。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高新区(滨江)中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薄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华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徐建初,194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8月在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工贸总公司工作。1991年11月至1993年2月,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副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副厂长。1997年8月起,历任萧然工贸、萧工集团董事长。2005年起,任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8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萧工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大兴安岭兴安林区石油总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北极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北极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兴安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棠山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龙力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略阳龙核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润华休闲坊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安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安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维奇特大厦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怡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大恒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萧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文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科放疗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兴邦国际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黑龙江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漠河华诚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幸福无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桐庐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创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中能加速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融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高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云顶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长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金马凯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湘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湘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加镭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广通印制电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汇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上海昊东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11亿募投主营业务5亿补充营运资金 实际产能利用率不足

  吉华集团本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48.24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吉华集团数据两大悬疑 三年内分红7亿上市募5亿补血

  募集资金用途

  其中,补充营运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是本次募投项目中使用募集资金最多的项目,占全部募集资金的近三分之一。

  吉华集团主要产品实际产能利用率不足,募投资金中逾11亿元投向主营业务。

  2014年至2016年,分散染料商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0.59%、76.99%、75.02%;活性染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8.91%、102.45%、95.89%;H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1.31%、86.65%、52.93%;硫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07%、78.95%、79.41%;高分子涂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82%、78.18%、78.77%;聚氨酯海绵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88%、71.78%、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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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净利润持续下降 发审委询问持续盈利能力 事故曾造成2名职工死亡

  2017年4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吉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众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及其股东控制的其它盈利性组织之间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如有,请说明该等情形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存在上下游业务的,应对该事项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发表意见;(2)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区别和联系,历史上是否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解和互保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是否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行人是否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发行人向关联方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形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是否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表明确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7%、48.65%、41.46%和31.06%,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为33.01%、44.49%、40.55%和37.70%。(1)对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请发行人在毛利率分析中将单位成本细化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能源动力等项目来披露分析毛利率变动的原因;(2)请发行人对于几项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在2014年后一直下滑的情况,结合本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对于未来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进行说明,如果存在该类风险,进行充分披露,说明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3)请发行人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毛利率比较时,补充披露在具体产品上的毛利率比较,并结合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模式、单位成本和平均售价等因素上的差异,分析说明公司与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和依据,并发表意见。

  关于现金流量表。(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各期销售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内容;(3)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与相关投资事项、相关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4)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与相关筹资事项、相关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

  招股书披露,2013年江苏吉华发生一起职工进行受限空间检查作业时的工伤事故,事故造成2名职工死亡。请保荐机构及律师补充核查披露:(1)以上事故是否属于重大事故,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已有有权部门认定;(2)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关于行业的安全标准,是否出现过其它重大安全事故及纠纷。

  2017年5月9日,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71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吉华集团提出如下问询: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相匹配情况,发行人环境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其执行的有效性。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保部发布的七项国家环保保护标准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其风险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前述问题的核查依据、过程,并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因违反相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环保相关问题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销售给27名业务员及其亲属控制的合计28家公司的产品平均价格情况,与其他销售客户的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发行人与上述业务员及其亲属控制的公司的货款结算方式,是否存在第三方支付货款情形;(3)报告期内该部分产品的最终销售去向。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和销售净利率持续下降且降幅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2017年经营业绩(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是否会继续下滑甚至下降50%以上;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具体产品构成、产品定价、成本构成、客户、市场定位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3)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发行人高管和员工收入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及结论。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占比较高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应收账款余额33,145.76万元、26,972.12万元、33,410.28万元、32,801.74万元,应收票据32,826.05万元、38,557.19万元、44,745.68万元、35,978.76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及应收票据合计65,971.81万元、65,529.31万元、78,155.96万元、68,780.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49%、22.22%、26.80%、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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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余额及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905.41万元、1,504.74万元、1,937.40万元、2,188.94万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06、9.81、9.66、6.53,2014年至2016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68、6.0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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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4,959.31万元、74,203.09万元、55,294.43万元和58,889.9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3.18%、48.32%、35.83%和34.20%,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

  其中,库存商品分别为18,973.83万元、46,839.90万元、30,172.93万元、30,745.96万元,占存货的54.27%、63.12%、54.57%、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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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情况

  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54、2.77、2.62、2.47,2014年至2016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30、1.9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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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周转率对比

  毛利率逐年下滑 主要产品价格走低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7%、48.65%、41.46%和34.45%,呈现逐年下滑态势。毛利率下降受整体宏观经济、产品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2014年至2016年,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4.49%、40.55%、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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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受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公司净利率亦呈现逐年下滑态势,2014年至2016年,公司净利率分别为31.53%、25.25%和19.88%。

  公司表示,2014年、2015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毛利率相当,2016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半年分散染料价格偏低,而同期销售量偏大,造成2016年染料平均销售价格较2015年有所降低,造成分散染料毛利率降幅较大。此外,由于H酸销售价格的回落以及新工艺初期制造费用较大因素的影响,公司染料中间体H酸毛利率下降较大,以上综合导致公司2016年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毛利率。

  招股书提醒,未来,若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景气度下降或公司不能通过提高染料附加值而消除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净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4年至2016年,分散染料商品单位售价从32,608.72元/吨降低至25,783.07元/吨;分散染料滤饼单位售价从74,704.23元/吨升高至82,317.74元/吨;活性染料商品单位售价从29,218.76元/吨降低至20,611.17元/吨;H酸的单位售价从48,500.92元/吨降低至25,993.36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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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产品单位售价、毛利率等情况

  经营性现金流逐期减少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负债合计159,121.32万元、107,313.26万元、54,021.11万元、71,564.91万元。

  其中,应付账款分别为17,836.24万元、30,087.14万元、34,352.47万元、38,401.3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21%、28.04%和63.59%和53.66%。

  应付票据分别为26,763.00万元、1,060.00万元、792.26万元、11,034.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82%、0.99%、1.47%和15.42%。

  短期借款分别为98,180.00万元、40,700.00万元、0万元、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70%、37.93%、0和0。

  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5,246.64万元、15,824.58万元、8,811.06万元和9,288.1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0%、14.75%、16.31%和12.98%。

  从结构上看,负债的构成主要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应交税费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六项流动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3.60%。

  公司表示,2015年度,公司根据现金流状况偿还了全部银行借款,使得2015年末负责总额大幅减少。2016年末负债总额比2015年末增加了17,543.8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现金流状况,充分利用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条件,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2016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15年末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013年至2016年,吉华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105.05万元、78,751.89万元、65,789.09万元、53,286.6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14.24万元、-2,810.75万元、-2,167.87万元、-13,700.9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10.32万元、-86,121.80万元、-56,869.90万元、-22,156.00万元。

  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65.21万元,同比下降-62.41%。

吉华集团数据两大悬疑 三年内分红7亿上市募5亿补血

  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上市前现金分红74263.97万元

  报告期内,吉华集团实行了6次股利分配,共计74263.97万元,情况如下:

  2012 年6 月20 日,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1 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3,000 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3 年4 月18 日,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2 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5,923.77 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4年6月7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22,940.2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5年5月21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4年度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6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同时派发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2,40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6年3月3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5年度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亿元(含税),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7年3月20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6年度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亿元(含税),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大客户销售数据混乱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吉华集团发布了两份招股说明书(2016年版本和2017年版本),均包含了吉华集团2014年度的销售数据。吉华集团的多个客户2014年度销售收入金额披露的结果不一致,且金额相差达数百万乃至数千万元。在部分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披露相差巨大的情况下,最终在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销售总收入披露金额却完全一致。

  在2017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中,航民股份是2014年排名第一的生产型客户,销售金额为6957.69万元,但是在另一份于2016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显示,2014年度前五名的客户分别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万得化工(泰兴)有限公司、杭州卡能化工有 限 公 司 、GUN-PA BOYAR MADDE VE KIMYASAL MADDELER TEKSTIL SANAYI VE TIC.LTD.STI.和江苏德旺化工工业有限公司,未出现航民股份。

  2017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2014年排名第一位的生产型客户为航民股份,涉及销售金额6957.69万元,而在2016版招股说明书中,前五大客户没有航民股份,公司第5大客户对应的销售金额仅为4486.25万元。两者间有着近2500万元的差额。

  数据不等的情况还发生在了EVERLIGHT CHEMICAL INDUSTRIAL CORP.和江苏德旺化工工业有限公司这两家吉华集团的客户身上。在2017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前者在 2014年为吉华集团贡献了5090.98万元的销售额,后者贡献了4907.52万元的销售额。但在2016版的招股说明书中,记者在前五名生产型客户的名单中却未寻到EVERLIGHT CHEMICAL INDUSTRIAL CORP.的踪影,这意味着在2016版招股说明书中,认定的2014年度对该公司的销售金额不可能超过4486.25万元,这与2017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数据,有着500万元以上的差额。

  同时,2016版招股书披露吉华集团在2014年度向“江苏德旺化工工业有限公司”仅销售了4486.25万元,勉强跻身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与2017版招股说明书披露的4907.52万元数据也相差了4百万元以上的差额。

  吉华集团在两份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对贸易型客户销售额也同样存在不一的情况。针对2014年销售数据,在2017版的招股说明书中显示,贸易型客户贸易型客户JPMIDASINTER-NATIONAL和第3大客户GUN-PA BOYAR MADDE VE KIMYASAL MADDELER TEKSTIL SANAYI VE TIC.LTD.STI.分别为吉华集团贡献了4656.08万元和4607.47万元的销售额,位列前五大客户的第二、第三位。

  但JPMIDASINTERNATION-AL也未能跻身于2016版招股书在当年的年度前五名客户当中,公司披露的对GUN-PA BOYAR MADDE VE KIMYASAL MADDELER TEKSTIL SANAYI VE TIC.LTD.STI.的销售额为5487.62万元,相比2017版招股书多出了1100万元左右。

  净利率远超“龙头”

  据华夏时报报道,主营业务相近、同在印染行业分居第一和第二把交椅、且同为上市公司的浙江龙盛和闰土股份,2014年-2016年这3年的净利率,竟然远不及吉华集团所披露的净利率。对此,业内人士连呼“难以置信”。

  行业老大浙江龙盛,2014年营收约151.50亿,净利约25.33亿;2015年营收约148.54亿,净利约26.82亿;2016年营收约123.56亿,净利约20.29亿。行业第二的闰土股份,2014年营收约53.45亿,净利约12.87亿;2015年营收约45.22亿,净利约7.34亿;2016年营收约43.53亿,净利约6.60亿。

  吉华集团披露近3年的净利率分别是2014年31.53%,2015年25.25%,2016年19.88%。按照计算方式,浙江龙盛这3年的净利率分别是16.72%、18.06%、16.42%;闰土股份是24.08%、16.23%、15.16%。吉华集团的净利率远超两大行业龙头,仅拿2014年来看,吉华集团的净利率就超过浙江龙盛近一倍。

  一位行业内高管表示,净利率受到财务成本、原料、销售成本等的影响,而上市公司因为有产业链、市场布局的优势,加上有融资的优势,也就是俗称的“钱多”,所以作为龙头行业又是上市公司的话,净利率要相较行业内其他靠后的印染企业会更高一点。

  对方也表示,行业内上规模的企业,净利率比龙头且是上市公司高出一两个点的话,也不是说没有可能,但如果每年都高出太多甚至超过10个点的话,那应该没有可能,“如果有那样的财报做出来,是怎样可以做到那样的净利率的?我就无从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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