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四川、内蒙古两地分别上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7元;内蒙古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00元上调至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2.2元上调至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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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述两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等14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