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中的腐败
比折扣价再低5~7个百分点
通过改革国有企业,一方面可以提高国企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能够增加财政收入,所以在各国的改革历史上,都有出售国有资产的实践。这也被市场称为“国企私有化”或者至少是“部分”私有化。但我们也常常听说国有资产贱卖或者管理层收购中的监守自盗,这在国企私有化过程中大量存在。尤其在中国,类似“谁的鲁能”这样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国企改革。
那么到底要怎么理解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的腐败呢?一般来说,总是钱、钱、钱。所以要盯着钱走。
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的菲斯曼(RaymondFisman)和南加州大学的王永祥(YongxiangWang)对中国649家国有企业,2121宗交易的研究发现,在它们的伪装交易和关联交易中,“贱卖”的确在发生,并且比折扣价还要低5到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