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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奥运场馆鸟巢PPP模式半路散伙 陷分红悖论(组图)

发布时间:2015-01-29 14:17:48  |   来源:环球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振鹏
随着PPP新一轮热潮来袭,为了更好地支持PPP的实际运作,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政策正陆续公布。然而,两个部门各推各的管理办法,也让市场颇感困惑。

  “鸟巢”半路散伙

 

  将近十年前,北京市政府决定对国家体育场“鸟巢”等项目采用PPP模式,“鸟巢”成为我国首个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大型体育场馆。然而这段“婚姻”却最终遗憾收场。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鸟巢”总计近32亿元的投资中,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等四家企业组成的中信集团联合体出资42%,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支付剩余的58%,双方按投资比例组建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负责“鸟巢”的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中信联合体拥有赛后30年的特许经营权,运营期间自负盈亏。期满后,“鸟巢”由北京市政府收回。

  为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合作双方都尽力为对方分担风险。中信联合体不仅帮助北京市政府减少了直接投资,还要为“鸟巢”承担每年高达1.5亿元人民币的运营费和利息支出风险;而北京市政府则提供了许多鼓励和激励措施,尽可能地帮助企业降低风险,如提供低价项目土地,价格仅为相邻地段的十分之一等。

  开工不到四年,这座世界同类体育场中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技术难度最高、工期和质量要求最严格的体育场矗立在世人面前,并圆满完成奥运会的主要赛事任务。数据表明,包括“鸟巢”在内的六个场馆及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94亿元,除北京市政府出资20亿元外,其余约174亿元都是社会资本。

  在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看来,PPP模式在“鸟巢”等奥运体育场馆的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它探索出一条发挥政府信用杠杆作用、充分动员社会资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融资新渠道,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使相关部门从侧重审批变为侧重服务,搭建了政府、企业、金融、法律机构之间的信用建设桥梁,也锻炼了参与合作的国内企业,加速了体育产业的发展。

  令人惋惜的是,“鸟巢”赛后运营一年,刚刚度过“蜜月期”的合作双方居然“离婚”了。

  2009年8月29日,北京市政府与中信联合体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场运营维护管理协议》,对“鸟巢”经营者进行股份制改造:中信联合体放弃了30年特许经营权,转而获得永久股东身份;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由北京市国资委派任。这意味着PPP模式在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建设、运营中的首次应用宣告“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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