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财经 > 银行 > 正文

武汉男子勾结6家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存款超6亿

发布时间:2015-01-22 20:47:52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振鹏
今年1月8日至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武汉金融“窝案”。在这次二审审理中,李志勇等人挪用企业的银行存款,共6.3亿多元。

  一审中,李志勇因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骗取贷款罪、行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中间人

  中间人有人脉,知晓资金供需信息,从中牵线搭桥,获取高额中介费

  在挪用公款利益链条中,中间人首先起到了介绍资源、关系的作用。

  挪用存款不被发现,除了制作各种假单据,一个重要条件是,存款单位一定时期内不取钱或转账。这往往需要存款方的配合。而中间人一方面掌握诸多资金源,另一方面也动用个人关系,让存款方作出这一承诺。而他们每介绍成功一单存款,都从李志勇处获得不菲的“中介费”。

  前述介绍洪山区拆迁办1亿元资金的田勇就是中间人。此外,在挪用东风汽车公司1亿元存款时,刘峰作为中间人,介绍东风汽车公司的财务科科长黄洁将存款存入指定银行。

  在挪用存款事件暴露时,中间人还能为李志勇起到缓冲的作用。

  李志勇和田勇挪用洪山区拆迁办1亿元资金后,2010年1月,洪山区拆迁办会计向敏收到一封建设银行湖北分行的银行对账单,发现存在武汉建设银行曜兴支行的1亿元资金竟然只剩下了一万余元。之前两年,曜兴支行送来的对账单却并没有显示异样。

  一审判决书显示,洪山区拆迁办的财务工作人员找到中间人田勇,田勇就一直周旋在拆迁办与曜兴支行之间,而洪山区拆迁办也一直没有报案。

  田勇不仅仅帮李志勇拉存款,一审判决书显示,他此前还曾经帮江夏农村商业银行从洪山区拆迁办拉了1亿的存款。

  武汉市农业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武汉有很多“玩资金”的中间人。他们在当地具有极深的人脉,知晓各方面资金供需信息,从中牵线搭桥,并获取高额中介费。

  一审中,刘峰因挪用公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