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廉学校建设,提高教师自身修养,弘扬清风正气,树立良好师德师风,2024年6月3日,珠晖区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在多媒体教室开展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
会议中,珠晖区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杜智华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规则》指出:全体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以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依法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实施教育惩戒,既要注重育人效果,又要做到客观公正,还要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同时在实施教育惩戒时,不能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能有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等行为;不能用辱骂或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不能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不能因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不能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不能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杜书记强调,每一位教师要弘扬教育家精神,要有“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意识,时刻以“四有”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谨记为师者必须以德为先,要始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要坚持立德树人、以爱育人,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学生、感化学生、教育学生,做一位宽严适度、爱生敬生、尽职尽责的好老师。(曾文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