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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

发布时间:2017-02-17 10:44:25  |   来源:中国山东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根据 《济宁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市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支持和保护网络,创造

  根据 《济宁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市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支持和保护网络,创造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妇女儿童家园”或“儿童之家”。

  据了解,我市将把因自身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陷入困境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建立6岁以下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6岁以下残疾儿童市、县两级免费康复实现全覆盖;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残疾儿童康复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福利服务机构数量,提升福利服务水平。

  此外,增加城市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提升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

  逐步推行儿童安全座椅;学校、儿童活动场所等进出口处全部设置交通标识;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为儿童安全保护提供服务。

  对儿童家长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增加社区图书馆数量,“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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