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教育 > 教育新闻 > 正文

医学高校实施订单定向免费教育 威海考生免学费住宿费

发布时间:2017-02-13 11:57:49  |   来源:中国山东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日前,省卫计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从今年起,在省属医学高等学校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

  中国山东网威海2月13日讯 (见习记者 董瀚蔚) 日前,省卫计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从今年起,在省属医学高等学校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

  《实施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在省属医学高等学校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为5年制本科生,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凡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

  《实施办法》规定,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免费医学生。

  据悉, 免费医学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必须达到首次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免费医学生须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已录取的免费医学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免费医学生就业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免费医学生与定向县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免费医学生未按协议到定向县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医学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免费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医学生免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并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实施办法》自今年3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5日。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