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是否认可对你的处理结果?
于艳茹:我是国内第一个因为毕业后发表文章涉嫌抄袭而被撤销博士学位的学生。我认为北大对我处理得过重,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北大给处理决定上写这篇文章是“在校期间发表的”,事实上,文章是在我毕业离校后的2013年7月23日发表的,我博士学位证书上的落款时间是2013年7月5日。北大曾对媒体称,这篇文章属于“文责自负”。北大并没有因这篇文章撤销我博士学位的处理权限。
另外,我曾两次向《国际新闻界》发邮件,通知他们如果在2013年下半年发表我的文章,需要将我的署名单位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改成未来的工作单位。但最后没有更改,也没通知我。如果更改了,北大根本不会被卷入这场舆论风波。
关于影响
“无家无业 现在学位也没了”
记者:这件事对你的生活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于艳茹:今年我就36岁了,还没有结婚,没有正式工作,可以说是无家无业。
异常紧张的学习生活导致我根本没有时间去解决个人问题,错过了恋爱、结婚、生子的最佳时机。
除了这个博士学位之外,我一无所有,现在连这个学位都被残酷地剥夺了,让我怎么活下去?这场灾难对我的身心健康、个人名誉、学术前途甚至未来生计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