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鉴于近期我市连日出现重污染天气,市教育局要求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今年年初建立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师生、员工健康防护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师生、员工健康防护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据了解,今年1月8日,市教育局和市环境保护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建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通知》显示,根据《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市级预警级别,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机制,并实施相应应急措施。
《通知》要求,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全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将停止户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全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全市各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全市各学校和幼儿园除停止户外活动外,中小学和幼儿园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市教育局表示,经调查发现,28日至29日,我市仍有多所学校在恶劣天气下开展户外活动。希望我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本校(园)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教育行政部门预警信息通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师生的健康保护与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