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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考加分录取方案公布

发布时间:2018-03-29 16:49:16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童凯  |   责任编辑:许蓉
第一类是: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第二类是: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

  记者3月28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的通知》日前出台。今年参加中考的学生,有三类人群可获得加分。

  第一类是: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第二类是: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第三类是: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第一、二类人群,招生时加10分投档。

  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时,将按《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实行优待。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深化完善拥军政策、切实增强军人荣誉感,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以及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也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对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在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时,可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值得提醒的是,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其加分最多的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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