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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教育局出台“八举措”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发布时间:2017-11-14 17:09:5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刘凡光  |   责任编辑:顾志鸿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该意见明确要求各学校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要求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

  日前,区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旨在通过以下措施,真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该意见明确要求各学校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要求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各学校的课程表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在教室门口张贴,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意见要求各学校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要求学校、教师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杜绝耗时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严格规范作息时间。意见对学生在校时间作了统一规定,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学生早到校时间也有新规定,小学在8:00以后,初中在7:40以后,高中在7:20以后。中午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午休时间教授课程或要求学生在校自习。要求学校不得强制要求非住校生到校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晚自习期间不得教授新课。对学生睡眠时间,意见明确指出,除午休外,小学、初中和高中每天确保学生睡眠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严格教辅用书管理。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规范教辅用书管理,严格控制学生教辅用书的数量。各学校不得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资料。

  严禁学校参与校外补课培训。要求学校、教师不得推荐、暗示、要求、组织学生到校外补课培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得推荐、建议、要求学生进行校外或网上付费性学习。

  严格控制节假日补课。今后,全区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对于高三年级学生周六可在校答疑辅导,不收取学生费用。

  严格规范招生与考试次数。意见指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意见强调要采取并扩大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各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的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各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考试内容将按课程标准要求确定,试卷中不出现奥赛题。

  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对于教师方面,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机构兼课,或组织、介绍、暗示学生到校外补课。严禁教师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所有教师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名师解读考试要点,以及各种名义的学科复习指导、冲刺等,也不得赴异地有偿补课。同时,要求教师不得为校外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学生作业,意见强调,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布置反复抄写等惩罚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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