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日市教育局上线的政风行风热线中,市民王先生反映,他的孩子今年在都市华城幼儿园入园上小班,要交6900元一学期,但是班上有孩子去年在这里上过小小班的,只收5400元一学期。
“我们比他们一学期多交1500元,而且不仅是这一学期,小班、中班、大班,三年都是这样。”王先生觉得很不公平。他质疑,幼儿园学费究竟有没有一个标准?为什么同一个班的孩子要有两个收费标准?
针对这一质疑,市教育局局长郭毅浩在节目中给出了解释。
“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郭毅浩说,2012年,省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就出过一个关于幼儿园收费的管理意见,上面曾提过一个明确的要求,民办幼儿园收费是备案,经过报备后两年内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你的孩子在上小小班的时候,幼儿园就应该告知小班、中班和大班收多少,这个标准是不能改变的。”后来,市物价、教育行政部门又根据这一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明确在幼儿园期间收费不得改变,来保护入园孩子的切身利益。“因为收费标准一般会往上走。”
去年1月1日,根据省物价、教育部门相关要求,民办非普惠幼儿园自己根据市场定价,但同时明确,上述2012年的文件要求必须还要执行。
郭毅浩进一步解释,换句话说,王先生的孩子今年收费6900元,明年如果幼儿园提到7500元,那么新入学的孩子就按新的标准收费。他表示,在教育收费这方面,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非常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