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结合专项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实际情况,常州市财政局印发《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统一常州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和减免政策。
一是统一征收标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通知》指出,全市明确征收标准,按照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征收,其中:市区每平方米105元、县城每平方米75元、其他建制镇每平方米50元。各地应按统一的标准征收配套费,不再区分建设项目性质。统一规范征收标准,有利于集中资金保障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品质。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支持民生公益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规定》对常州市配套费减免事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校安工程、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建设项目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积极支持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和公益项目建设,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下一步,常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征收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衔接,坚持依法依规征收、高效管理使用,更好发挥配套费综合效益,持续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打造美丽宜居环境,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