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美丽常州 > 正文

常州市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32500元 下限2280元

发布时间:2023-07-06 10:42:52  |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2500元,下限为2280元。

  近日,常州市开展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调整对象为今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2500元,下限为2280元。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月缴存额的上下限在228—7800元之间自行确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汇缴2023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未做基数调整或月缴存额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自动按“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其中,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3年度下限的,将上调至2023年度下限。

  目前,单位缴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有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办理基数调整业务。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以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在“单位业务”模块办理,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办理;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依然可以在各受理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到对应的银行业务受理点办理。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