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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车主摩托车借给没驾照朋友 出事故被判赔偿1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7-09 14:28:14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小波 徐兰 李琛洁  |   责任编辑:DH012
常州一车主摩托车借给没驾照朋友,作为车主的马某被判向受害者赔偿10余万元。6月29日,马某终于一次性履行10万元,解决了这件牵扯了4年的交通事故案件。

  把摩托车借给没有驾照的朋友骑行,结果出了事故,作为车主的马某被判向受害者赔偿10余万元。可4年来,马某采取“不沟通、不现身、不还钱”的三不法则,对判决表示“抗议”。在溧阳法院承办法官的多方努力下,6月29日,马某终于一次性履行10万元,解决了这件牵扯了4年的交通事故案件。

  2015年12月,马某将自己未上保险、未检验的摩托车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唐某,唐某驾驶该摩托车在溧阳大酒店门口道路上撞伤了潘某。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显示,马某因将车辆出借给无驾驶资格的唐某,存在过错,承担该事故的一半责任。2017年1月,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马某赔偿潘某13万余元,唐某就其中的10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马某觉得自己完全是“祸从天上来”,拒绝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他也是百般推诿,躲避,拒不付款。

  今年6月,溧阳法院启动了对马某的执行悬赏程序,一时间,对马某的执行悬赏告示贴满了马某的户籍地、曾住地以及拆迁安置房的楼道。悬赏告示贴出后,许久未现身的马某主动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诉说自己的“冤屈”。承办法官在与他沟通中察觉到,这起执行案件的症结在于双方当事人结怨太深,马某不愿承担责任,潘某不愿在赔偿金额上退让,造成了如今的僵局。承办法官当即对马某进行法律释明工作,并对他多年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同时表示,会积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给马某一周时间让其仔细考虑。

  一周后,马某在溧阳法院一次性付清了10万元,当事双方放下了曾经的心结,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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