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为创业失败大学生发补贴 需缴社保险6个月及以上

2019-01-31 09:06:57| 来源:新华日报|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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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创业的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注册之日起3年内,其本人名下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可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

  30日,常州市发布新一轮《“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增加设立大学生创业失败补贴”。

  在常州创业的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注册之日起3年内,其本人名下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可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申请享受创业失败补贴。

  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标准从原最高6000元提高到8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标准,由3000元/人提高至5000元/人;对于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大学生创业者,可享受的开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按最高标准。

【责任编辑:许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