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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对垃圾不分类投放罚款

发布时间:2018-12-13 09:54:01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唐传虎  |   责任编辑:许蓉
12日,常州市政府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未对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由辖市(区)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

  12日,常州市政府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未对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由辖市(区)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该办法是2018年度常州市政府规章正式立法项目,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目的在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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