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专家将赴实地调查
实上,合理开发长城一直以来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以后,对于维护长城、开发旅游景区有了严格规定。根据规定,国家对长城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审批与长城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长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另外,修缮长城也有具体的规定,条例明确要求,对长城进行修缮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依法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长城段落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造成损坏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针对“最美野长城”修缮引发的质疑,20日下午,辽宁省文化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省文化厅将安排有关人员和专家实地调查相关情况,并详细了解有关修缮工程的批复情况,以及当时施工是否与批复要求一致,设计和施工环节是否存在问题需进一步调查。
小河口长城
公开资料显示,小河口长城是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坐落在辽宁绥中县永安堡乡西沟村一带雄险陡峭的燕山山脉上,由于雄踞于险峻的山岭,所以又有“第三八达岭”之称。据了解,小河口村是西沟村的一个自然屯,这里的长城因远处深山老林,鲜为人知,是原汁原味的野长城,被誉为“最美野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