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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春季森林防火十不要 踏青注意这些

发布时间:2019-04-03 09:40:2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孙羊林 屠明娟  |   责任编辑:许蓉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4月2日,记者从扬州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是扬州森林防火期。清明小长假将至,该部门发布春季森林防火“十不要”,提醒市民在踏青、旅游、扫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4月2日,记者从扬州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是扬州森林防火期。清明小长假将至,该部门发布春季森林防火“十不要”,提醒市民在踏青、旅游、扫墓等情况下进入森林或附近区域时注意防火,避免火情发生。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督查情况,他们专门向市民发布森林防火“十不要”: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不要在林内吸烟、打火把照明;不要在林内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用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农耕;不要乘车时向车外扔烟头;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对于森林防火,不少市民提出了疑问,扬州哪里有森林呢?对此,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仪征丘陵山区、林(坟)场和涉林企业,甚至树木成林的区域等都是他们关注的重点防火区域。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需预防“无意式”森林火灾发生,比如假期包括仪征铜山森林公园、扬州西郊(白羊山)森林公园、仪征龙山森林公园、邗江润扬湿地公园等景区会是人们踏青、烧烤等人流量集聚区,而清明节也会迎来祭扫高峰期,市民或游客的烧烤、抽烟、烧纸、焚香等行为均会增加火灾的可能性。

  “目前,包括周末、清明节等在内每个节假日,我们都会值班值守。”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有区域出现火情,可以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值班人员将立即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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