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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这些“万万没想到”要避免

发布时间:2018-03-14 09:25:53  |   来源:金陵晚报  |   作者:马晶晶 赵雨佳  |   责任编辑:许蓉
旅游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面对未知的旅途,我们希望遇到的处处是“惊喜”,不要受到“惊吓”,但似乎不少人的旅途都曾遇到过“万万没想到”,没想到行程描述与实际行程

  旅游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面对未知的旅途,我们希望遇到的处处是“惊喜”,不要受到“惊吓”,但似乎不少人的旅途都曾遇到过“万万没想到”,没想到行程描述与实际行程不符、没想到没签订合同竟然没法维权、没想到带着出去玩的“知名大V”并没有资质……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汤洁支队长,听听她的旅游消费提醒。

  案例一:避免低价“风险”游

  谨防“低价游”似乎是旅游市场上老生常谈话题。“999元××双飞五日游返还1000元超市卡”,“799元××双飞五日游”……这些价格听起来就让人心动,“回馈老客户”、“尾单”等噱头更让人觉得“天上掉馅饼”。但随后,行程中多次进店对旅游体验大打折扣,一时冲动买回来的商品又后悔不已。

  点评:在生活中我们都明白“一分价钱一分货”,但是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往往却因为一些“小便宜”而忽略了质价相符这一概念。在众多旅游产品中有不少“低价陷阱”,往往就是体现在那些定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

  其实,这种“低价游”的旅游产品的价格根本无法支持旅游过程中吃、住、行的费用,而进店消费则是用来对旅行花费的一种变相的“补充”。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对于旅行社和消费者都像是一场赌博,旅行社就是把赌注放在那些愿意消费的游客身上,而消费者则是把赌注放在了‘捡到馅饼’上。”

  因此,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游客,“低价游”一直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但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时刻牢记质价相符的概念,选择价格正规正当的旅游产品,不要因为贪图低价而落入“陷阱”。

  案例二:警惕虚假夸大宣传

  前往迪拜旅游,行程单上描述“酒店早餐后返回迪拜,乘坐豪华私人游艇,您将有机会从海面看到迪拜诸如扭曲楼、亚特兰蒂斯酒店、帆船酒店,以及世界岛等众多标志性建筑的城市面貌,换个角度和视野看迪拜,你将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而游客却投诉,“实际出海,船都没有到海上就返航了”。

  点评:有一些旅行企业会使用不规范用语用于发布旅游广告,如在旅游广告中使用“豪华团”、“豪华大巴”、“豪华游艇”、“高档酒店”、“当地最好”、“有机会看到”等模糊用语,不仅违反了旅游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要求,而且因为提高了旅游者的期望值和出游预期,无形中容易降低游客的满意度,旅行社也容易被旅游者投诉。

  《旅游法》规定,旅游企业应依据诚信规范经营的原则,发布合法、真实、准确的旅游广告信息。

  游客出游,在行程单上看到模糊用语时,应该尽量询问清楚。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虚假宣传”侵害时,注意保留涉及相关“虚假宣传”证据材料,如合同、约定、声像资料等,便于向工商行政部门或者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案例三:认清旅行社资质、签订旅游合同

  常在广场上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认识了做旅游销售的小李,小李告诉他们,自己是一家旅行社的员工,推荐大爷大妈们出境游玩。尽管团费并不是特别便宜,但小李周到、热情的服务吸引了十多名老邻居一起报了名。但没想到,在出境时,有一名团友食物中毒,回来试图找旅行社维权时,老邻居们却发现,除了一张行程单,没有一份合同和收据,这该找谁去维权?老邻居们犯了愁。

  点评:正规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网点)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依法登记,旅游者涉及到出境旅游,更要查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证照上的核准业务经营范围,避免上当受骗。现在有一些旅游产品销售人员,会上门服务,只有一张名片,没有其他任何证明,建议旅游者应该通过正规营业网点,或者正规旅游网站报名。

  一些没有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俱乐部或者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会打着各种旗号策划旅游活动,从中获取营收,而诸如此类的经营活动,都属于非法经营。而旅游者在这种情况下跟团旅行,具有很高的风险,也难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发生旅游纠纷,维权也面临困难。

  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索要并保存好发票、合同、旅游行程单等,这些都是日后发生旅游纠纷处理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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