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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强迫导游购买服装续:控烟及工商部门调查

发布时间:2013-03-21 09:53:14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昨日,报道了洛阳市旅游局强制要求导游购买印有黄金叶标识的统一服装,不购买就不予年审一事,引起网友热议,人民网、新华网、腾讯网等近200家网站纷纷予以转载。
  昨日,报道了洛阳市旅游局强制要求导游购买印有黄金叶标识的统一服装,不购买就不予年审一事,引起网友热议,人民网、新华网、腾讯网等近200家网站纷纷予以转载。此事也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重视,当天下午,洛阳市工商局商广科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回复 只谈成绩 不谈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获悉,本报道发出后,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向洛阳市有关部门、媒体和网友发布了一份共计500余字的回复,其中大部分都在谈洛阳旅游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为何要求导游统一服装等。

  回复称,洛阳市于去年成为国家旅游标准化和智慧旅游的试点城市,一方面是对洛阳旅游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对洛阳旅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导游统一服装是为了规范导游管理,最终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引入企业赞助则是为了减轻导游经济压力。

  至于诸多网友关注的强制导游统一购买制服是否构成强行摊派,及衣服上出现黄金叶标识有损洛阳形象等问题,则避而不谈。

  矛盾 回复前后不一致 引出疑问一串串

  在此次回复之前,洛阳市旅游局在当地网站就已经有了一次回复。对比两次回复,旅游局的说法在服装价格、导游承担比例、赞助企业数量等方面均有差别。

  第一次回复称“服装全额费用为300元,政府补助50%(150元),由洛阳烟厂企业赞助,烟厂提出需有企业标识,即黄金叶标识,导游员缴纳150元”。

  而本次的回复中却说“由于服装费用较大,采取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筹集部分服装经费,很多与旅游相关企业愿意提供赞助,导游只需要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

  对于购买制服是否存在强制一事,原本在洛阳市旅游咨询培训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一份通知(如今已被撤下)中明确指出:凡是不着装上岗的导游,各旅行社将不予安排带团任务,各景区对不着装上岗的导游,将不允许进入景区。

  “现在要求的是‘如果导游没有特殊情况,也没有写出申请,就要交服装费,不交服装费现在不给年审吗’?”19日,记者采访时明确询问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负责人。他直言:“我们对他们说的是这样的。”

  但昨日洛阳市旅游局的回复却称,不存在“不购买服装就不予年审”的问题。

  对此,有网友提出了更多的疑问:旅游局作为政府单位是否能够接受企业赞助?既然是市场化运作,服装采购是否需要公开招标?黄金叶是如何拿到赞助权的?赞助了多少钱?这些赞助的费用又是如何使用的?

  进展 控烟 工商部门已介入

  谈到此事,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杨杰认为,这种做法非常不好,他们将向洛阳市发告知函,建议撤销这起烟草赞助行为。

  记者了解到,2008年,洛阳市被命名为“全国卫生城市”,2011年,洛阳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为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的63个国家卫生城市之一。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国家卫生城市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主要公共场所应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要有控烟等内容。

  昨日下午,洛阳市工商局商广科在得知此事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来到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详细向该中心负责人了解、调查情况,并向其宣讲了《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他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广告审批程序发布广告。

  同时,省法学会理事、河南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占军称,导游年审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不附加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所规定条件之外的任何条件。如果洛阳市旅游服务中心把购买购置统一服装作为年审的条件,其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针对有导游称交过服装费之后,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只给开具了一张收据的情况,陈占军说:“顾客购买服装,商家有义务提供正规发票。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用收据代替发票的行为,涉嫌规避有关税收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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