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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发布时间:2016-11-28 15:00:41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4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将江苏省高邮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中经文化产业)了解,江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全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 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将江苏省高邮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中经文化产业)了解,江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全国最多,已达13个。分别是南京市、无锡市、宜兴市、徐州市、苏州市、常熟市、南通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常州市、高邮市。

  批复全文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高邮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高邮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高邮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持完好,邮驿文化和运河文化特色突出,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省及高邮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高邮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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