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10条措施促进文旅消费

2024-05-09 09:04:13|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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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文旅消费新产品、培育文旅消费新品牌、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扬州市近日出台《扬州市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

  为积极发展文旅消费新业态、建设文旅消费新载体、开发文旅消费新产品、培育文旅消费新品牌、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扬州市近日出台《扬州市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

  营造“夜扬州”新消费场景。提升瘦西湖、环明月湖、东关街、盂城驿等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环境设施和消费业态,新、改建皮市街、北护城河、教场、韵河湾、万福夜市、珠湖小圳、邵伯南大街等一批夜间消费街区,对酒吧、轻食餐厅等零售企业,经报备后允许开展夜间“外摆位”。从5月1日起,景区开放瘦西湖、何园、个园沉浸式主题夜游,开放瘦西湖夜市、虹桥坊夜间驻唱,开放长春路、虹桥坊、明月湖、望月路、盂城驿等一批夜市。

  拓展“演艺+”消费空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展览展示、街头文化艺术等,加快建设虹桥坊、宋夹城、七河八岛、瓜洲、龙山、捺山等一批演艺空间,办好少堂书场、冬荣园、芍药园子等一批小剧场,开展《大运扬州·琴鹤同鸣》常态化演出和《千里江山》等一批精品剧目巡演,举办“我要上‘村晚’·‘艺’起下扬州”等主题演艺活动,推动光影SUPER音乐节等一批高品质文化演艺项目落户,培育、孵化更多现场音乐娱乐IP项目。鼓励各地把演艺活动门票与景区门票联动销售,推出专属优惠活动。

  推动旅游民宿发展。 大力发展“民宿+”,推广古城民宿、非遗民宿、运河民宿、乡村民宿、田园民宿等模式,推动民宿从“颜值”向“内涵”转变,打造更多自带流量的沉浸式度假体验。 鼓励申报等级旅游民宿,培育一批特色民宿品牌。鼓励发展汽车营地、露营帐篷等“野奢”旅游住宿业态。

  提升文旅消费品质。加强文旅市场信用监管,建立高效假日旅游综合协调机制,优化交通引导、停车管理,加强“酒店经营者价格自律”“依法明码标价”等监督检查。鼓励银行、平台、商家联动发放文旅消费券,共同让利促销。提升文旅消费服务标准,加强导游、餐饮服务员、酒店接待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托“下扬州”智慧旅游平台,落实“放心游扬州”服务承诺,让游客来得方便、游得舒适、回得满意。

  开展全方位宣传推介。 围绕全年重要活动节点,制定促进消费宣传推介方案,综合运用融媒体、传统媒体等各类宣传手段,宣传重点消费活动。联动机场、车站、航空公司、旅行社等对外传播载体,面向长三角等国内旅客以及国际旅客做好全球推介。支持创作更多影视精品,发展影视旅游。打造消费品牌外宣产品,依托各类重大外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活动,加大文化旅游名城宣传推广力度。

  扩大消费品牌影响力。 围绕“好地方·好生活”购物主题,聚焦假期、暑期、节日等热门时间节点,办好“快乐生活”精品展销、“淮扬味道”美食品鉴、“指上功夫”休闲养生、“扬州好物”电子商务四大系列主题消费活动,确保“每季有主题、每月有活动、每周有场景”。深入实施老字号“五新行动”,提升东关街—国庆路老字号集聚街区,培育一批老字号品牌。

  促进特色美食消费。放大“美食之都”品牌效应,推广“早茶、晚酒、午咖啡”扬州餐饮消费模式。举办扬州早茶文化周等系列活动,推广淮扬菜制作技艺,做强“淮扬菜”菜系。坚持市县联动,依托主流门户网站、文化旅游推广平台和微信、抖音、美团、小红书等掌上平台,塑造一批网红美食打卡地。(文/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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