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2023-12-21 10:28:37|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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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由徐州市知识产权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更好推动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形成大保护工作格局,助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12月20日上午,由徐州市知识产权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徐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卫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辙,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程胤,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孙乐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旗,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功,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吕宣瑞出席会议。会议由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吕宣瑞主持。

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吴卫东致辞

  知识产权是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基础。一直以来,徐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紧密结合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全链条体系,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连续三年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取得较好位次,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2.7件,较十三五末增长了41%。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跨域交流合作,实现执法办案互助、监管互动、信息互通、经验互鉴,加快形成区域大保护格局。徐州市将围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和国际知名品牌,携手淮海经济区9市高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赵旗致辞

  近年来,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知识产权法庭、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等一批国字号平台载体先后落地,连续3年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特别是去年成功获批成为全国首批38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之一。徐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水平发展,有力支撑了徐州的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也为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树立了榜样、贡献了智慧。2023年12月,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的正式成立,是淮海经济区四省10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区域合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希望徐州以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为契机,联动各地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部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跨部门跨地区协同保护,努力打造协同保护样板,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孙辙建议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实双赢多赢共赢。

  ·加强协同合作,构建大保护格局。

  ·推进资源共享,提升保护质效。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保障。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作用,推动协作内容实质化、交流会商常态化、联席会议长效化,共同推进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发展。

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成立仪式暨第一届联席会议在徐州举行

  会议签署了《关于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书》;宣读了《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协议书》并签署了协议。

  机制成立后,将加强在七个方面的保护协作:

  1、案件移送

  各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专利、商标违法线索不属于本市管辖的,应当及时将线索向有管辖权的其他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移送,其他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移送方,并报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2、协助送达

  在办案过程中,因受送达人不在本辖区范围内,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存在困难的,可以委托其所在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3、协助调查

  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到其他市调查取证的,可以请求证据所在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协助。建立10城市专利侵权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技术事实查明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4、协助执行

  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财产不在本市辖区内,可以请求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各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执行。

  5、协作办案

  对立案查处的专利、商标违法案件,发现违法行为地涉及多个地区、多个违法主体的重大案件,案件主办方可以请求违法行为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联合办案,成立联合办案专案组,人民法院参与案件研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

  6、信息共享

  不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疑难案例研讨活动,互学互鉴,提升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能力;共同举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扩大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建立淮海经济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案件风险预警机制,提升所涉地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7、人才培养

  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共建意识,加强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研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业务研讨会、征文、联合调研、互派师资培训等形式,推动淮海经济区行政、司法交流互动,相互学习先进经验,为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提供优质的人才保障。

  淮海经济区10城市知识产权局分管局长、知识产权保护处(科)负责人;淮海经济区10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长、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庭负责人;徐州市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徐州市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相关同志参加会议。(文/侍政成 徐州市场监管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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