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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作品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7-09-05 14:43:2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钟欣  |   责任编辑:DH011
4日从江苏省文化厅获悉,“2017年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自即日起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为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等门类(可供演出2小时左右)的大戏剧本。

  4日从江苏省文化厅获悉,“2017年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自即日起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为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等门类(可供演出2小时左右)的大戏剧本。

  “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由江苏省文化厅主办,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承办,是江苏唯一的省级戏剧文学类评选。该评选旨在为本省发掘和培养创作人才,鼓励并举荐戏剧新作,为江苏戏剧创作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效保障。

  “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每年举办一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艺术规律,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要求作品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较深刻的思想内涵及较高的文学价值、艺术水准,鼓励题材、样式、风格的多样化。本着扶持新人、立足时代的要求和江苏演出院团的客观实际,“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将对“戏曲作品”、“新人新作”与“现实题材”予以更积极的关注。

  “2017年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申报时间从9月5日至12月31日。申报范围为: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等门类(可供演出2小时左右)的大戏剧本。申报条件为:本省作者;须为近三年内新创作且未在省级以上戏剧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或此前创作但做过重大修改且未在省级以上戏剧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参加本省“2017年新剧本征选”活动未入围的作品经修改后可继续申报;改编作品须在注明改编的同时,出示原作者授权证明;申报作品获奖后,一年之内在本省享有优先推介上演权,一年之内,未经主承办方允许,不得擅自由外省上演或发表。已由外省首演或申报过本省往届戏剧文学剧本评选而未再作重大修改的作品,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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