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法治赋能乡村振兴“新画景”

2024-03-27 17:26:31| 来源: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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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作为基层治理的“压舱石”与“金钥匙”,法治建设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始终立足“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聚焦党建引领,持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作为基层治理的“压舱石”与“金钥匙”,法治建设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始终立足“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聚焦党建引领,持续深耕乡村法治土壤,将法治资源、法治要素不断向基层下沉,不断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逐步构建以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023年,“福建省将乐县常口村‘三治融合’闽西北乡村法治创建之路”,荣获司法部乡村法治创建典型案例;将乐法院民事审判庭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福建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将乐县司法局古镛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古镛镇解放村2020-2022连续3年达标“六无”村(社区)……这都标志着将乐县法治乡村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将乐县已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8个,市级18个,县级56个。一幅法治氛围浓厚、乡风文明和谐、特色产业兴旺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在将乐徐徐展开。

  党建引领注入法治“活源”

  党建始终是乡村治理工作的基础。将乐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建强农村党组织,强化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走进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无处不在的法治元素和党建因子呈现出党建引领法治乡村建设的勃勃生机。常口村牢记嘱托促乡村振兴,持之以恒推进党支部建设,不断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把村“两委”干部全部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领群众同心同德建设“法治乡村”。

  2021年以来,常口村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32人,其中“法治带头人”11人。该村依法循规通过土地流转、林下经济、“体育+研学”“文旅+特产”等方式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2023年实现村财收入215万元,人均收入3.3万元。同时,完成了16项村财村民增收及为民办实事工程,让群众真正受益。常口村先后还获得了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另一边,古镛镇东门社区党总支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深度融合,锚定小区治理难点和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用党建引领小区“微治理”,助推城市基层治理和服务效能大提升。这些,都是将乐县将法治“种子”根植在乡村土壤的源头活水。

  依法治理夯实法治“根骨”

  法治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在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奋进路上,一位位担负着基层普法重任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用法治的阳光,照耀着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将乐县建立“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推动政法部门“五员下沉”,规范建设乡镇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律师以担任法律顾问为契机,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一些影响较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同时为村集体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进行“法律体检”。发挥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律顾问”正向引导作用,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常态化举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推动村务法治化治理。2023年以来,全县“法律明白人”共参与各类矛盾纠纷2612件,法治宣传教育175场次,服务群众1.2万余人次。

  德治教化强健法治“筋髓”

  德治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有力支撑。将乐县是福建省首批两个省级文明县城之一,持续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阵地作用,不定期开展各类宣教活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创十星评十户”、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多种形式,倡导移风易俗,引导村民群众做文明的践行者,共同营造和谐家风、民风、乡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如今,将乐“创十星评十户”已成为全国闻名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全民共同参与。家住常口村的黄清财是遵纪守法模范户,他在履职工作中一丝不苟、尽职尽责,讲公道,公私分明;在平时生活中,他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引导大家,帮助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协助宣传好“六无”村创建活动,积极投身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而这只是将乐县涌现出众多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新时代好少年的其中之一。

  目前,将乐县“创十星评十户”农户参评率达93.2%,文明村镇占比达69.5%,农村治安案件和农村人口犯罪率逐年下降。

  下一步,将乐县将继续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农村党员为主体,调动“五老”、青年团员、优秀乡贤、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擂茶”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宣传、纠纷摸排、矛盾调处、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做到“群众有需求、党员来报到”,让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持续向基层延伸,全面夯实法治乡村建设根基,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现代化水平。(黄清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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