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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巾帼红+”擦亮三字法律服务品牌

发布时间:2024-03-08 12:07:34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张小云  |   责任编辑:DH019
2017年9月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妇联的共同筹划和精心组织下,福建省首个女律师维权团——福清市女律师维权团(以下简称“女律师团”)正式成立

  2017年9月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妇联的共同筹划和精心组织下,福建省首个女律师维权团——福清市女律师维权团(以下简称“女律师团”)正式成立,她们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以法律和柔情化解纠纷与心结,争当法律服务的参与者、宣传员和解说员,创新服务模式,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巾帼红+”品牌,擦亮“益”“宣”“和”三字法律服务品牌,为妇女撑起法律的“呵护伞”。

  这支由27名执业女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维权队伍“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以法治行动践行雷锋精神,彰显了玉融女律师身为法律人的职业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她们披上律师袍,驰骋法庭慷慨陈词;她们走街串巷,以村居法律顾问身份为群众提供咨询;她们身穿职业装,在人大、政协会议上积极参政、议政,贡献法律人的智慧和才华。

  益——维护权益 助纾困

  巾帼红+维护权益,打造“益”字服务品牌。在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妇联的指导下,女律师团深入群众,积极维护福清市广大妇女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女律师团代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000余宗。

  2023年,福建闽烨律师事务所李月华律师办理一起特殊的妇女维权案件。据了解,陈女士的老公因长期找不到工作,情绪不佳,加之本身性格暴躁,经常对其打骂,最严重的一次,将其打成轻伤二级。陈女士每日都在丈夫家暴的阴影中恐惧度日,无助的她得知福清有专门维护女性权益的律师团队后,来到当地妇联请求帮助。李月华律师接到妇联的通知后,立即联系陈女士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安抚其惶恐不安的情绪并提供法律咨询。在全面了解案情后,李月华律师为陈女士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福清市人民法院对陈女士的丈夫发出《人身保护令》,限制其在一定范围内不接触陈女士。陈女士看着这来之不易的法律文书,握住李月华律师的手,感动地流下了眼泪,哽咽地说道:“谢谢,是你们的帮助给了我们这些无助的妇女希望,让我终于可以安心地过生活了”。

  宣——普法宣讲 溢花香

  巾帼红+普法宣讲,打造“宣”字服务品牌。女律师团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以“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每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后,女律师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等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引导妇女群众和其家庭成员学法、知法、懂法,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提升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女律师团充分利用各级妇联执委、社工、巾帼志愿者力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女律师团举办各类妇联干部维权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妇女普法大讲堂等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妇联干部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市司法局“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法律解读、互动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增强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营造尊重和保障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和——以和为贵 解纠纷

  巾帼红+人民调解,打造“和”字服务品牌。针对妇女权益保护民事案件多集中于家事纠纷的现状,女律师团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一站一协议”活动,积极与各公共法律服务站签订公共法律服务协议书,依托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主动介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将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中融入法治宣传,争取做到为妇女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部法律、上好一堂法治课,释法明理,从情理和法理上化解妇女心结,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同时,女律师团致力于打造村居法律顾问这张金名片,以村居法律顾问每月走访为契机,用妇女们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了解所在村(居)妇女的法治需求,打通妇女“知法、懂法、用法”的最后一公里。

  柔肩担重任,巾帼绽芳华。福清市女律师团将继续以积极的姿态和专业的服务创造属于她们的佳绩。(张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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