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不断强在实践中探索和强化‘公益诉讼+行政履职’协作配合模式,推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用法治力量筑起茶乡文物和文化遗产的‘防护墙’……”,这是《检察日报》大篇幅报道安溪县检察院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也是近年来该院强化检察宣传质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主动适应检察宣传新形势,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构建媒体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宣传载体,着力提高宣传水平。2022年以来,在各级媒体刊播稿件986篇次,其中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102篇,在《检察日报》发表22篇。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单位获评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文化先进单位,受邀在全省检察宣传文化实务培训班作工作经验介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文化先进个人。
强化责任,夯实检察宣传基础
坚持“一把手”带头抓宣传,构建全院“一盘棋”宣传格局。一是聚合力。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形成宣传工作全院“一盘棋”,营造“大宣传”的工作格局。选配检察业务骨干、具有较强文字组织能力的宣传写手组成宣传小组,对重要宣传文稿“一把手”亲自出题、亲自把关,形成宣传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氛围,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二是激活力。将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绩效和干警能力、素质的重要依据,把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与部门、干警年度评先评优挂勾,激励干警撰稿、投稿的热情。同时强化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定期通报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宣传任务的干警取消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资格,全面激发宣传工作活力。三是强培训。强化宣传素能培训,组织宣传写作培训,邀请省检察院宣传骨干、媒体记者现场授课,选派干警到市院宣传处跟班学习等,提高新闻宣传队伍写手能力素质。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动,借力宣传专业力量讲好检察故事。
突出主题,传播检察好声音
该院紧紧围绕检察主责主业,在工作一线深度挖掘素材,全面展现新时代检察风采。一是打造宣传阵地,拓展宣传领域,加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检察日报》《福建法治报》《法治日报》等报刊媒体的沟通联系,持续扩大宣传效应。充分利用“两微四端”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展示工作成效和队伍风采,不断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二是聚焦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围绕服务大局的重大举措抓宣传,突出检察特色,重点宣传展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典型案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党建业务融合等特色亮点检察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度、好感度、满意度。如推进检察官进驻“党建+”邻里中心工作,以敏锐的宣传视角撰写的《群众点题检察机关答题》《“党建+”邻里中心加出群众获得感》分别在《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及门户网站发表。该院还充分挖掘典型案例中的普法价值,拍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微电影《入局》、“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等,通过多形式宣传,凸显检察主责主业,取得了良好效果。
普法巡回宣讲,创新检察宣传形式
聚焦法治乡村建设,打造“点对点”“线连线”“面对面”普法宣传模式,在原有法治副校长基础上,增派4名业务骨干成立法治宣讲团,实现辖区内24个乡镇“菜单+订单”式普法全覆盖。一是“点对点”普法。制定《“乡村振兴、检察护航”普法巡讲方案》,针对24个乡镇不同普法需求,依托送法进村、送法进校平台,以乡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乡村学校教职工、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群众等为重点巡讲对象,重点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家庭教育指导、强制报告、打击网络犯罪、防范打击偷私渡、学习民法典、土地利用与工程建设、乡镇行政处罚等内容,制作9个专题普法课程,开展点题式、订单化普法。二是“线连线”普法。联合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开展乡村普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普法宣讲活动,借助“村村通”“班班通”等辐射各乡村小学、村居,扩大受众范围,深入群众,打通基层普法的“最后一公里”。三是“面对面”普法。“现场普法+答疑解惑”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通过专题法治授课、播放普法动漫、法治微电影、讲解普法宣传展板、法律条款解析、分发普法宣传册、法律政策咨询等形式,零距离提供法治文化“套餐”,提升乡村法治意识、企业职工法律意识和预防内部职务犯罪,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3年以来已开展巡讲活动24场,10000余人接受教育,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册。
文化育检,宣传检察好形象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注重文化育检,持续强化宣传检察好形象。一是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事迹,展示检察干警良好精神风貌。2022年以来,集体获各级表彰18次,青工委获评“2023年-2025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第六检察部获评2022年福建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个人获各级表彰47人次,其中省级及以上表彰20人次,1人获评“福建省先进工作者”,1人次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办案人才库成员。深入开展“争当担当者·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选树“担当者”2人。二是注重文化育检,检察文化丰富多彩。创新开展“党建+文明创建”,开展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以妇女节、端午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为载体,常态化组织开展系列具有检察特色“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活跃机关检察文化,单位连续蝉联七届省级文明单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安溪县检察院将持续抓好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公信力、亲和力和吸引力的检察宣传品牌,奋力开创安溪检察宣传工作新局面。(冯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