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出要“以高质效办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办案质量为先,就要追求高标准的案件质量,充分体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随着检察业务系统不断更新迭代,各项数据指标的增多,上级院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当前人工核查的方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对案卡填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要求。
为跟上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数字化进程,2023年以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院的指示,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引入智能辅助工具案件智能自检系统,通过软件核查案卡以减轻承办检察官的办案压力。该系统可以精准、快速、全面的排查出案件业务数据及流程出现的问题,帮助承办检察官进行业务数据校对和快速纠正问题,提高业务数据的准确性。
桂东县检察院要求案管统计员定期使用“案件智能自检系统”审核全院案件,并导出问题清单分发给各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和院领导,促使相关案件承办人尽快进行必要的修正。“案件智能自检系统”上线后,承办检察官无需再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核查案卡填录情况,提高了检察官的工作效率,同时数据准确性也显著提升。
今后,桂东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办案水平,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郭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