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法院依法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不让精神病人成为“法外狂徒”

2024-07-03 17:06:31| 来源: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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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保障精神病人的诉讼权益,保护精神病人的人身安全,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前往龙岩市第三医院开庭审理涉精神病人林某(化名)投放危险物质一案,并当庭对被申请人林某决定强制医

  近日,为保障精神病人的诉讼权益,保护精神病人的人身安全,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前往龙岩市第三医院开庭审理涉精神病人林某(化名)投放危险物质一案,并当庭对被申请人林某决定强制医疗。

  2023 年 9 月 ,林某从家中携带一瓶氯氰菊酯(农药)到邻居家中,将氯氰菊酯(农药)倒入邻居家客厅茶几上的水壶中,导致邻居喝水后出现呕吐症状。案发后,侦查员在涉案精神病人林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从其家中搜查到氯氰菊酯(农药)。2024 年 1 月 ,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申请人林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林某实施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申请机关申请对林某强制医疗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申请成立,予以支持。因此当庭决定对被申请人林某强制医疗。

  法官提醒,我国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强制医疗,是指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情形下适用的刑事处分措施。此外,强制医疗的执行包括强制性限制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和对其进行精神疾病治疗两方面的内容,其本质是对公民自由权的限制与剥夺,如果精神病人没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则不能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兰芳 何勇)

【责任编辑:DH019】